中国广西壮族自治区体育局内设机构
中国广西壮族自治区体育局内设机构主要负责体育工作的规划、管理和协调,其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群众体育处、竞技体育处、体育经济处、宣传法规处、人事教育处、纪检监察室、机关党委、离退休人员工作处以及机关后勤服务中心等。
办公室负责协助局领导进行工作协调、文件处理、秘书事务、档案管理、会议组织等工作,以及机关办公自动化的管理与协调,同时办理局领导交办的事项。
群众体育处致力于研究群众体育工作的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建议,管理全区群众体育,实施《全民健身计划纲要》,指导学校、农村、城市、少数民族和残疾人体育工作,以及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的管理。
竞技体育处负责研究竞技体育发展规划,管理全区竞技体育,协调体育竞赛、重点布局和国内外综合性运动会的组织工作,指导优秀运动队训练与竞赛,开展竞技体育科技攻关和反兴奋剂工作,培训教练员、裁判员,管理注册工作。
体育经济处负责全区体育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管理体育经济,参与体育设施建设规划,编制自治区级体育经费预算,管理国有资产,负责财务、统计和审计工作,协调工商、税务、审计等方面的工作,制定体育经济政策、法规草案和经营审批程序。
宣传法规处负责对外宣传报道、重大体育活动的采访报道,起草与体育有关的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组织体育理论研究和发展战略研究,监督体育法规执行情况,管理体育系统的法制培训。
人事教育处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工作,办理人员资格审查、推荐和出国手续,管理体育系统涉外工作,组织教育培训。
纪检监察室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进行党纪党规的监督和执行。
机关党委负责局机关和在邕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包括党的组织建设、党员教育管理、党风廉政建设等。
离退休人员工作处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与服务工作,确保离退休人员的政治、生活待遇得到落实,组织离退休人员开展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
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则提供后勤保障,确保机关日常运作的顺利进行,包括设施维护、物资管理、安全保卫等。
广西体育局主要职责
广西体育局的主要职责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广西体育局负责贯彻执行国家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研究并制定全区体育发展战略,确保各地体育发展协调一致。任务是推动多元化的体育服务体系构建,以及深化体育公共服务改革,提高全区体育服务水平。
其次,局方承担制定体育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的工作,草拟相关法规并确保其有效实施。他们关注群众体育,负责推进全民健身计划,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并指导公共体育设施的建设与管理。
在竞技体育领域,广西体育局负责规划体育运动项目,指导训练和竞赛,协助运动队伍建设,并协调运动员的社会保障事宜,确保运动员的权益得到保障。
针对青少年体育,广西体育局扮演着引导者和推动者的角色,致力于青少年体育工作的开展,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
在体育产业方面,局方制定发展规划,规范服务管理,推动体育标准化进程,并负责体育彩票的管理工作,为体育产业的健康发展提供支持。
此外,广西体育局还负责指导、管理和国际体育外事事务,组织国际、港澳台间的体育交流与合作,促进体育国际影响力提升。
同时,他们重视体育科技的发展,组织重大科技研究和技术攻关,推广科技成果,以科技驱动体育进步。
最后,广西体育局承担着组织、协调和监督体育运动中反兴奋剂工作的重任,确保体育竞技的公平公正。
总的来说,广西体育局在促进体育事业发展、维护公平竞赛环境以及推动体育产业进步等方面发挥着核心作用。
广西壮族自治区体育局内设机构
广西壮族自治区体育局内部设有多个专门负责不同事务的机构,以确保其职能的高效执行。
首先,办公室承担着机关的日常运转,包括文电处理、会议安排、机要保密以及档案管理等行政事务。它还负责信息管理、安全保密、信访工作和政务公开等重要职责。
群众体育处主要负责规划群众体育发展和青少年体育,推动全民健身计划,指导群众性体育活动,并推行社会体育指导员制度和国民体质监测。此外,他们还指导传统项目体育学校和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的建设。
竞技体育处则致力于竞技体育发展规划的制定和管理,指导训练、竞赛、队伍建设和训练基地发展,组织重大赛事备战和参赛,以及体育竞赛的审批工作,还负责体育科技攻关和反兴奋剂工作。
在经济方面,体育经济处负责制定体育产业发展规划,提供政策建议,并指导公共体育设施的建设、监督管理和体育彩票工作。此外,他们还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财务、资产管理以及预算和投资管理工作。
法规宣传处负责起草法规草案,法制宣传教育,行政复议,体育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建议,以及体育宣传和文化建设,协调重大体育活动的采访报道和新闻发布。
人事教育处主要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及机构编制管理,运动员的社会保障工作,外事事务处理,以及国际体育交流与合作的组织协调,并指导体育系统的教育工作。
最后,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驻邕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确保党的政策在体育系统内的贯彻执行;而离退休人员工作处则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的相应工作。
扩展资料
根据《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自治区人民政府机构设置的通知》(桂委会〔2009〕235号),设立自治区体育局,为自治区人民政府直属机构。
广西壮族自治区体育局的介绍
广西壮族自治区体育局是根据《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自治区人民政府机构设置的通知》(桂委会〔2009〕235号)设立,为自治区人民政府直属机构。
广西壮族自治区体育局主要职责
广西壮族自治区体育局的主要职责涉及多个方面,旨在推动和保障全区的体育事业发展。
首先,该局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的体育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并实施全区的体育发展战略。他们协调各地体育发展,致力于构建多元化的体育服务体系,推进体育公共服务改革,以提升整体体育水平。
在规划方面,自治区体育局负责拟订体育事业的长远规划和相关政策,草拟相关法规,并监督其实施,确保体育工作的有序进行。
对于群众体育,他们统筹规划并推进全民健身计划,监督体育锻炼标准的执行,引导公共体育设施的建设和管理,同时支持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队伍建设。
在竞技体育方面,自治区体育局负责项目设置,指导训练和竞赛,协助运动员社会保障工作,确保运动队伍的稳定和提升。
青少年体育是未来的希望,自治区体育局致力于指导和推动青少年体育工作的开展,为培养体育人才打下坚实基础。
此外,他们还负责体育产业的规划和发展,制定相关政策,推动体育标准化,管理体育彩票,为体育产业的健康发展提供支持。
在国际交流方面,自治区体育局负责体育领域的对外事务,组织国际及港澳台间的体育交流与合作,提升广西的国际体育影响力。
科技研发与推广也是体育局工作的一部分,他们关注体育科技研究,推动技术进步和成果应用。
最后,自治区体育局还承担着体育运动中反兴奋剂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确保公平公正的体育竞争环境。
总的来说,广西壮族自治区体育局的工作涵盖了体育的多个层面,致力于推动体育事业的全面发展。
扩展资料
根据《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自治区人民政府机构设置的通知》(桂委会〔2009〕235号),设立自治区体育局,为自治区人民政府直属机构。
中国广西壮族自治区体育局主要职责
中国广西壮族自治区体育局的主要职责涉及国家体育政策法规的执行与监督,规划与协调全区体育发展,推动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以及体育公共服务与体制改革。以下为详细职责:
1. 贯彻执行国家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研究全区体育发展战略,协调各地体育发展。负责推动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全区体育公共服务和体育体制改革。
2. 拟订全区体育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起草有关法规草案并督促实施。统筹规划全区体育事业的发展。
3. 统筹规划全区群众体育发展,负责推行全民健身计划,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动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工作队伍制度建设。指导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负责对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
4. 统筹规划全区竞技体育发展,设置体育运动项目,指导协调体育训练和体育竞赛,指导运动队伍建设,协调运动员社会保障工作。
5. 统筹规划青少年体育发展,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
6. 拟订全区体育产业发展规划、政策,规范体育服务管理,推动体育标准化建设,负责体育彩票管理。
7. 指导、管理全区体育外事有关工作,组织开展国际间和与港澳台的体育交流与合作。
8. 组织开展体育领域重大科技研究、技术攻关和成果推广。
9. 负责组织、协调、监督体育运动中的反兴奋剂工作。
10. 承办自治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