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9日讯,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决定对国家体育总局原局长苟仲文以涉嫌受贿罪和滥用职权罪进行逮捕。
一周前,苟仲文已被开除党籍及公职。官方通报指出,他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在贯彻落实党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以及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上表现不力,这严重破坏了体育系统的政治生态。
具体来说,苟仲文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并接受宴请和旅游活动安排。他还在签批大额资金时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对于组织函询未如实说明问题。此外,他在干部选拔任用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为亲属经营活动提供帮助,从而涉及权色交易。在体育项目建设或收购过程中,他也没有正确履行职责,还私自留存涉密文件。
更有甚者,苟仲文本人利用职务便利,大搞权钱交易,为他人在企业经营与职位调整等方面谋利,并非法获取巨额财物。他随意做出决策、滥用职权,以至于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